星期六2026年10月每日靈修 · 約5分鐘

回家吧,不必先把話背熟。

17他醒悟過來,就說:『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,口糧有餘,我倒在這裏餓死嗎? 18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裏去,向他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 19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』 20於是起來,往他父親那裏去。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跑去抱着他的頸項,連連與他親嘴。 21兒子說:『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 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『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;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;把鞋穿在他腳上; 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吃喝快樂;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。』他們就快樂起來。
路加福音 15:17–24 · 和合本閱讀整章經文 ↗

當時的意思

稅吏和罪人都挨近來要聽耶穌講道,法利賽人和文士就私下議論,說這人接待罪人,又同他們吃飯(路15:1–2)。耶穌就講了三個失而復得的比喻:一隻羊、一塊錢、一個兒子(15:3–32)。在第三個比喻裡,小兒子要了自己該得的家業,到遠方揮霍一空;遇上大饑荒,只好去放豬,而豬在摩西律法中是不潔淨的動物(利11:7)。他餓到恨不得拿豬吃的豆莢充飢(15:11–16)。

今天的默想

小兒子帶著一篇講稿回家。他還在放豬的時候,就把話準備好了:我得罪了天,我不配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(15:18–19)。這些話是真誠的,卻也是一個盤算:既然做不成兒子,或許還能靠做工,在家裡的角落換得一個位置。然後,他父親遠遠看見他,就跑了過去。

看看那篇講稿後來怎樣了。兒子開了口,卻始終沒說到最後一句,就是求父親把他當作雇工的那一句(15:21)。父親已經吩咐僕人拿袍子、戒指和鞋來。這個比喻沒有說小兒子的動機很純正;他是餓了才回家的。它也沒有說他的認罪多此一舉;他說了,而且說的是實話。然而,父親的接納不是給一篇好講稿的獎賞。兒子還離得很遠、一句話都還沒說,父親就已經看見他了。

也許你也在排練自己的講稿:對多年遠離的上帝,或是對你曾經傷害過的人;你坐在他家門外的車裡,把那些話又默念了一遍。把真話說出來,不必等到說得完美。小兒子是帶著飢餓、毫無體面地起身回家的,而這已足夠讓父親跑過來迎接他。

禱告

天父, 祢知道我一直在排練的那些話, 那些我以為能讓自己被接納的話。 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祢, 我不想假裝沒有。 謝謝祢在我還離得很遠時就看見我, 祢的慈心跑在我的道歉前面。 求祢賜我勇氣,今天就起身回家。 求祢以祢的接納為我披上袍子,不是靠我自己的努力; 也教我用同樣的心接納別人。 奉主耶穌的名禱告,阿們。

今天試試看

把你一直拖延的道歉寫下來,不論是對上帝還是對某個人,最多三句話,今晚之前說出口或送出去。

想一想

對你來說,哪一個比較難:說出「我錯了」,還是相信說出口之後,你真的會被接納?

今天誠實地回答它,寫在筆記本上,或和一位朋友分享。

經文:和合本(公有領域)。默想與禱告:Bible Daybook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