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時的意思
馬太福音第十八章集中記載耶穌教導門徒如何彼此相處,包括弟兄得罪你時該怎麼辦(18:15–20)。於是彼得問:該饒恕幾次?七次聽起來已經很寬宏了。耶穌回答「七十個七次」(原文也可譯作七十七次),用的正是希臘文舊約裡拉麥誇口要報仇七十七倍的同一個說法(創4:24),卻把它翻轉過來。接著耶穌講了一個比喻。經文中的「一千萬銀子」原文是一萬他連得;一他連得約等於工人二十年的工資,一萬他連得是一輩子也還不清的債。「十兩銀子」原文是一百個銀幣(得拿利),約是工人一百天的工錢,不是小數目,卻還得起。
今天的默想
彼得想要一個數字,我們大多數人也是。有了上限,我們就能在限度之內覺得自己很寬宏,超過了就理直氣壯。耶穌沒有給他一個更大的數字去數,而是講了一個故事,讓「數次數」這件事顯得荒謬。一個僕人被免了一筆永遠還不清的債,一出門卻掐住同伴的喉嚨,只為了一百天的工錢。
這個故事並沒有假裝那筆小債不算什麼。一百個銀幣是實實在在的錢,別人對你造成的傷害也是真的。饒恕不是說那件事無所謂,而是放棄你向對方討債的權利。饒恕也不等於重新信任,更不等於繼續留在一個不斷傷害你的處境裡。如果你正處在危險中,請向能幫助你保護自己的人求助。然而,耶穌也沒有把故事的結尾說得溫和(18:34–35)。蒙了憐恤,就是要把憐恤傳下去。
也許有一個人,你洗碗時還在腦中跟他吵架;或是有一個名字,一出現在手機螢幕上,你就咬緊牙關。今天你不必勉強自己對他有溫暖的感覺。先從另一處開始:想一想你自己蒙了多少饒恕。然後在上帝面前說出他的名字,告訴祂你要放下這筆債,即使明天還得再說一次。七十個七次,是很多很多個明天。
禱告
天父, 祢饒恕我的,多到我數不清, 那是我永遠還不起的債。 祢知道我心裡還在記誰的帳, 也知道我一再重複的那些話。 不要讓我一走出祢的憐恤, 就去掐住別人的喉嚨。 求祢教我從心裡饒恕,不只是嘴上說說, 也賜我智慧,在信任破裂的地方保護好自己。 若明天還需要,求祢幫助我再放下一次。 奉主耶穌的名禱告,阿們。
今天試試看
寫下一個你還在跟他算帳的人的名字。今天為他的好處,誠實地禱告一句話,即使你的感受還沒有跟上。
想一想
對你來說,饒恕最難的是什麼:傷害太深、對方從來沒有道歉,還是害怕一旦放下,就等於這件事不重要?
今天誠實地回答它,寫在筆記本上,或和一位朋友分享。